他先是走到套房的小吧台里,给自己开了一瓶红酒。
慢悠悠喝了一杯,酒精缓解了几分他失败的挫败心情之后,他才从口袋里拿出那张信纸。
那老不死的说,这是他的灵灵留给他的遗书。
呵……
怎么可能?
他当时的第一个反应就是阴谋,第二个反应就是有陷阱,所以才马上离开了慕世,回到安全的地方,好好思索下移仗怎么打。
至于这封信……
他眸色有点深,摊开。他认得信纸上的字迹。哪怕时隔将近三十年,他依然记得这样的字迹是出自谁的手。
曾经,在他们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他就看到过这些字迹。那个时候,他还是毛头小子,而她也是青涩的学生,他对她一见钟情之后就再也忘不了。他记得那一天,阳光很明媚的一天,他蹲在大学城外面,蹲着他一见钟情的人。然而,他就看到她从校门口出来。
乌黑的长发瀑布般披洒在身后,她穿着一袭白色长裙,裙摆随着微风轻轻摆动,美得不似人间所有。她没有注意到他,从他身旁直接越过去想要打车,淡淡的香味从她身上飘来,钻进了他的鼻子。
那一瞬蔡云德心中密密麻麻泛起来的痒,他至今都记得清楚。
然后他拉住了她。
她认出他来,吓得小脸都惨白了,像只受惊的兔子,想要拼命找地方躲起来。然而兔子又怎么躲得过大灰狼呢,于是,她被他强行带着去了附近的饭店吃饭。
饭桌上,他跟没骨头一样,就想往她身上靠,神色不正经,态度不正经,说话的腔调不正经,动作也不怎么正经,吓得当时的好好学生沈灵小脸发白,一双眼睛红起来更像是兔子了,惹得他心痒痒的,好想一口给吞下去。她挣扎后退的时候,口袋掉出来一张信纸。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她的字。
好漂亮的字。
娟秀温柔,就像她的人一样,充满了灵气。那是一封回信,是回给一位姓李的人,他匆匆看几眼,就知道这是一封‘好人卡’。应该是这位姓李的同学给她写了情书,所以她正儿八经回信并且拒绝了李同学的告白。
尽管如此,他心里还是痒痒的,竟然有点吃醋,问她,能不能给自己写一封信。
她当时惊愕的样子,像极了蠢萌的林间小鹿。
他逗她,说,如果实在不知道写什么的话,那他就给她写一封求爱信,让她回一封,但是不能跟这封回给李同学的一样就成。
他那时就隐隐觉得自己病了,得了一种想要无限靠近她的病,没办法医治,不过是一面之缘而已,这种病就似乎长在了骨子里,他自己都控制不住。
但她拒绝了,她当时被他不安分的动作和腔调吓得落荒而逃,那封‘好人卡’的回信都没拿走。
之后,他们发生了许多事情,从相识走到相爱,再从相爱走到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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