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三章 空印案,是冤案吗?_大明:吓懵朱允炆,我成了皇太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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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煐点了点头,“若站在郑士利和那些官员立场来看,郑士利所言,确实句句在理,空印一案,确实情有可原。”朱煐以前也找人办过事,因为材料七七八八的,跑了好几趟机关,来来回回费了好几天的功夫,才把事情给办下了。

  可这还算好的。

  后世的交通非常发达,市里往返也就那么点距离。

  即便天南地北,乘坐飞机,也就几个小时。

  可是明朝呢。

  那些距离京城较近的行省还好,可那些偏远的行省,一旦与户部对接,核对数字出错,

  如果不事先准备空印文书,这计官吏一年到头就什么事都不用干了,就在行省和户部两头跑就完事了。

  如果再多出几次错,可能到了明年还在算去年的帐。

  所以,对于空印案这事,他确实能够理解。

  再者,明朝也确实没有将空印之事纳入立法。

  从法律层面来说,也确实无罪可寻,构不成犯罪,即便要论罪,也没有刑罚可判。

  顶多就算官场的潜规则,再不济,也就是打打法律的擦边球而已。

  再加即便空印文书流失也不会对官府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而朝廷想要培养出一位能够牧守一方的官员也确实非常不容易来看,

  朱元璋要是从宽处理,开恩赦免,不给这些犯事官员们定罪,确实也说得过去。

  可问题是,朱元璋非但没有从轻处理,而且大动干戈了!

  直接把空印案做成了与胡惟庸案、郭桓案、蓝玉案并列的洪武大案、铁案!

  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

  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

  将一帮并没有触犯国法的官员,以并不存在的罪名定罪,并且处以极重的刑罚!

  “从以法治国来看,当今圣在空印案中的判决,确实是权大于法、以权越法,法外用刑,难以服众。”

  “因此,此案确实也称得是冤案。”

  “而且,当今圣在空印案惩处的那些官员当中,确实也有不少清廉正直的官员,诸如: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郑士利的哥哥郑士元、曾秉正......”

  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是朱煐非常惋惜的官员。

  孰罢我役?使君之力。孰活我黍?使君之雨。使君勿去,我民父母。

  一个能让老百姓自发地编纂歌谣歌颂,将其尊之为‘父母’的官员!

  郑士元也是个为民请命的官员,敢军队对峙,救下了被士卒乘乱掠去的妇女!

  曾秉正为官也十分的清廉,一位堂堂正三品的官员,为了筹措回家的路费,居然穷到卖女儿的地步!

  “可这些清正廉明的官员,却因为当今圣要清理由来已久的官场潜规则,一刀切而获罪,或宫刑或流放甚至是论罪致死,如何不让人为他们的下场,痛感惋惜!”

  朱煐叹惋着说道:“而这样的案情,又如何不让人将其看成是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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