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33章 经典陈述完毕,等待判罚结果!_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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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33章经典陈述完毕,等待判罚结果!

  实际上。

  这起关于李栋减刑的案件,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这么说的原因是因为,在这场案件中,不需要证明医院方有什么重大过错。

  只需要来证明李栋的主观性就可以。

  上诉方席位上,苏白在听到,审判长对于李栋的寻衅滋事这么简单的就进行了判定。

  能够看得出,二审的审判长对于这个案件在一审刑期上的认定也是不赞同的。

  苏白不清楚这一次二审审判长对于李栋的刑期应当定为多少合适。

  但是他知道肯定不会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已经判定结束。

  那么在这个案子当中,李栋的刑期也会小幅度缩减。

  呼.…

  “目前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好陈述的了,等到审判长将这个案件进行一定的整理。”

  “就可以判定了!”

  苏白在心中默念。

  按照他的估算,这场庭审无论判决,李栋多少年的刑期。

  大概率都只会被判定一个缓刑。

  缓刑对于李栋来说,也只是留有一个案底。

  可以自由的进行活动,同样可以照顾肖春梅。

  从这一点上来说,对于李栋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好的结果。

  …

  审判台席位上。

  魏国明作为审判长,扭头看向医院席位:

  “对于上诉方的陈述,医院方面有没有什么要讲的?”

  医院席位上,周伟在听到审判长的询问后,陷入到了一定的沉思当中。

  在刚刚苏白的陈述当中,基本上已经将医院方面的大致情况,陈述的差不多了。

  并且又有事实证据,在这一点是不可能进行反驳的。

  那么再说回林文杰。

  林文杰有没有刻意的去拿分成?

  根据目前的表现和上诉方委托律师的陈述,这一点肯定是有的。

  但是这一点能承认吗?

  这一点是肯定不能承认的。

  所以在这方面,周伟做了一定的陈述:

  “审判长。”

  “我方有想要陈述的内容。”

  “我方认为,上诉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情况是基于法定情景进行的陈述,但是他并没有利用客观的事实证据。”

  “没有客观的事实证据,那就意味着这件事情是可能不存在的。”

  “在这里,我方请求驳回上诉方委托律师的陈述意见。”

  苏白在听到周伟以没有客观的事实证据,要求审判长驳回他的陈述的时候,并没有做过多的反应。

  因为他刚才陈述的已经非常的明确了。

  在这个案子中,他是为李栋做减刑辩护,而不是来证明林文杰有罪的!

  那么他需要拿出一定的事实证据来吗?

  不需要!

  所以.…对于周伟的陈述,审判长一定会进行驳回。

  事实上,也正如苏白所预想的那样的,在周伟进行陈述后。

  审判长敲响法锤。

  将周伟的陈述驳回,并陈述了其原因:

  “上诉方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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