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4.第 174 章(捉虫)_在乡下当半仙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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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来。”

  空调,冰箱,洗衣机这些东西固然稀奇珍贵,可它在商场里摆着许多,拎着钱去商场就能买到,而一株稀罕的花树,它长成丰茂模样,却要花费十数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犹如美酒越酿越香,养一株花树,十几年的时间,和养个娇娇闺女儿也没差。

  稀罕,便是珍贵。

  要是新盖的院子里种上一株,人来了,道一声好,这事儿多长脸啊。

  古时候,士族的公子有九大雅事,焚香、品茗、听雨、赏月、侯月、酌酒、莳花、寻幽、抚琴,这山茶花一聘,无形中身价就上去了。

  一瞬间就从暴发户,成了有品位的暴发户。

  丁玉如没想到,这热闹了大半天的争聘,聘的竟然是一株山茶。

  “这不就是卖花树”

  “聘”丁玉如话还未说完,庄志安连忙打断,他往四周瞧了瞧,见没人注意这边,这才松了口气。

  “玉如,你不知道我们这儿的习俗,这我知道也理解,不过,这话咱们可不好在外头讲,要是给丽云婶子和下聘的人听着了,非得抓着扁担追到咱们家里不可。”

  丁玉如眼眸微微睁大,“这么严重啊。”

  “恩。”庄志安拉着人的手腕继续往前,跟上争聘的队伍,一边走,一边解释道。

  “这养花养树的,没个几年养不出个什么,都精心侍弄着,可不就跟养闺女儿一样了。要是说了一句卖,花树听了心里不高兴,到了新居那是会得病的。”

  人挪活,树挪死,t市湖安这一片都管买卖花树为聘为嫁,寻常的自然没有今日这热闹的动静,今儿有几家争聘,还一路走一路敲锣打鼓,概因许丽云着实是养山茶的好手,院子的那一株绯爪芙蓉,美得让人心醉。

  “丽云婶子是真的将那株山茶养得很好,前几年时候,有个过路的人,瞧了后就喜欢得很,出这个数买,她都没舍得卖。”

  庄志安比了三根手指头,压了两次。

  丁玉如迟疑了下,猜测道,“三百三”

  聘礼嘛,都爱取个三的零头,有谐音生的意思,寓意着早生贵子。

  这时候钱都大,前几年就更甚了,一个壮劳动力一月也只有三十多块的工资,三百多的聘礼,算是极为体面。

  “哪呢”庄志安铿锵有力,“三千三”

  要是三百三,他还特特稀罕地和媳妇讲,那不是显得他闲么。

  三千三

  饶是兜里富裕的丁玉如都震惊了下。

  “那时不卖不不,那时不嫁,怎么这时又要嫁了”

  丁玉如好奇地看去,争聘的三方已经停在了一处院子口,那地儿热热闹闹,可以瞧得出来,这处的院子是新修的,垒了红砖围住,大门也是用这一年时髦的铁门,又厚又沉。

  大门大开,远远瞧见那株绯爪芙蓉,初冬时节,华盖如亭,其中夹杂着数个花苞,还未花开,已经能想象到花开时,满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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