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二百五十七章 公平律法_人在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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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财而枉法者,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十五匹绞。”

  吕夷简只觉得心脏都被捏住。

  但下一刻,李迪却又道:“只是本案复杂,或许应该商榷一二。”

  “哪里复杂了?”

  赵骏不解。

  “一来经过调查,吕公绰并不是为了钱财而帮人升迁,他家中本就有钱,因此并不在意钱财之物。主要是出于帮助亲朋故友,同年同窗,谋取私利,受贿程度不高,只是接受了一些礼品,”

  李迪说道:“二来吕公绰数年前就辞掉了史馆修撰,并未担任各监司主官,也无实际调动官员的权力。他只是靠着是吕夷简长子的关系,交代审官院的官员替人磨勘升迁,他本人无实际滥用职权的行为,因而不好以受财而枉法定罪。”

  吕公绰之前是史馆修撰,后来吕夷简总领国史修编任务,为了避嫌,吕公绰就辞掉了史馆修撰,历史上直到吕夷简死后才重新当官。

  也就是说,现在的吕公绰其实并没有官职。

  而他给人帮忙升迁的方式就是通过给父亲的门生故吏打招呼、请托说情、干预朝廷的磨勘升迁,所以吕公绰的罪名真研究起来,似乎确实不算受财而枉法。

  就好像如果一个商人跟一个官员关系好,当掮客托人情去帮另外一名官员升迁的事情,你就很难说这个商人贪赃枉法一样。

  不过在后世这个罪名是有确定的,叫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吕公绰基本就属于这个情况。

  “那该怎么判?”

  赵骏皱眉。

  李迪想了想道:“该以渎职论处,徒一年。”

  “卖官鬻爵都这么轻吗?”赵骏挠挠头道:“说实话,死刑确实重了一点,我个人认为只要不造成严重后果,死刑倒不至于。可买官卖官才坐一年牢,这有点不像话了吧。”

  “知院要是觉得不行,那就多加几年嘛。”

  李迪笑道。

  “此事再议,到时候再商量他的具体刑罚,反正不能轻饶就是了。”

  赵骏摆摆手道:“不过吕夷简纵容儿子买卖官职,把国家权柄视为儿戏,该怎么罚?”

  吕夷简的心顿时又提了上来。

  李迪却道:“根据本案可查,此事吕夷简并不知情,都是吕公绰所为,只能算是教子无方。”

  “那就罚一年俸禄吧。”

  赵骏沉声道:“吕公绰这件事算他运气好,不是现任官员,但大家还是要引以为戒,管好自己家里的子嗣,别给自己惹麻烦。”

  “好。”

  赵祯拍手大笑道:“吕公弼、盛申甫、掌禹锡三人罚俸,吕公绰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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