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章 掩耳盗铃_再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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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突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哎,只落得两泪涟涟。”

  张学义会唱各种杂剧,可是还没到如皋,他就彻底停止了呼吸。

  故事听起来有些好笑,一个神经病,自然没有人为他可惜!其实张学义是个好人,如果当初跟王大狗一起私分公粮不去举报,说不定现在也是退休干部!

  杨大山坚持认为自己没病!他不再向上反映,而是到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归还自己出租的土地!他说宁可要回来长草,不稀罕几千块钱租金!

  土地早就卖给厂老板和开发商了,怎么可能退给你呢?法院立案之后,才发现厂老板、开发商跟王小毛签的是征地合同,补偿款早就赔给村里了!挪用或贪污土地补偿款,这可是犯法的啊!王小毛如坐针毡,他急忙找亲生父亲商量对策。丁局长久经风浪临危不惧!租地不合理,国土局补办个征地手续不就行了?每年每亩给你1600元租金,你又长生不死,镇上早就不想给了!你上诉法院,我就一下子都给你吧!他跟国土局副局长是拜把兄弟,副局长自然为他排忧解难,已经建厂盖楼十多年的土地,突然宣布被征用!每年每亩1600元租金,改为一次性18000元。同时将征地公告下发到各个村民手中:

  征地告知书

  沿江镇杨庄村居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社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约106761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二、拟征土地位置:沿江镇(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如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皋政办发[2013]205号)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地类土地补偿费(元/亩

  农用地耕地

  水田

  旱地

  菜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二)青苗补偿费按每亩1260元/亩计算;

  (三)地上附着物在拆迁时一并调查,其补偿费按照拆迁补偿的有关标准执行。

  四、拟定安置途径

  根据如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皋政办发[2013]205号)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五、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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