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十四章 我想有个家_再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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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到门口买了四个馒头,我们俩边吃边卖,自然免不了与顾客讨价还价。

  从早上一直卖到晚上九点,除了土豆和芋头,其它疏菜都卖完了。李学明说他今天赚了一百一十块钱,他高兴得象个孩子似的,一边数钱一边大笑!

  以后几天李学明一直叫我同去,他的意思我学会后再单独干,市场上还有几个摊位没租出去。他说卖菜虽然辛苦,可是收入比工厂高,又不必看领导脸色。我一听连连称是!

  不知是第五天还是第六天早上,我和李学明从批发市场往回赶时,李学明由南向北撞红灯,一辆由东向西的卡车将他撞个正着!李学明仰面朝天倒在地上,卡车前轮正好压在他的脸上!

  交警与120救护车立即赶到现场。李学明被送到长海医院。其实撞车当时他便停止呼吸了,医院里自然无能为力!

  后来不知事情如何处理的,只记得李学明爱人成洁到医院抚尸痛哭,我也陪她流了不少眼泪。成洁与李学明生有一子,今年已三岁,现在又怀孕了,李学明不肯打胎,坚决要生二胎。

  成洁到我们宿舍整理李学明遗物时,保险箱里除了几千块钱,还有一封信和一张五十万元的保单,成洁打开信,只见上面写道:

  “洁,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或许已经不在人世了。这份保单是我给自己买的,生存受益人是我,身故受益人是你,我如果出意外死了,你拿到这笔钱,请好好照顾自己和孩子。你可以重新嫁人。如果有来世,希望我们还是夫妻。

  记得在老家的时候,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吾与汝并肩携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语?何情不诉?”

  汝腹中之物,吾疑其女也,女必像汝,吾心甚慰。或又是男,则亦教其以父志为志,则吾死后尚有二学明在也”。

  其实后两句是林觉民在《与妻书》中写的,李学明在此引用,他虽然不能跟那个冲击总督衙门的烈士相比,不过对老婆的感情却是一样的。

  成洁看完信放声大哭,发誓以后决不会嫁人!

  几天后我从十六铺坐船到南通,再坐中巴车回家,到家时天还没亮。我大声敲门,没人应声。我想门又没锁,从里面关上,家里一定有人!我一脚将门踹开,进房间拉亮电灯,只见邻居王有理与吴梅芳呆若木鸡地坐在床上,看见我好象不认识似的!

  我从来不会与人吵架,说了声“你继续”之后,又轻轻将门带上,垂头丧气地来到父母家里。

  父母听我讲明事情经过,一点都没感到惊讶。其实他们早就知道吴梅芳外面有人,只是没有告诉我罢了!妈妈说眼不见为净,洗洗为干净!

  “不行!是可忍孰不可忍?我要回家!”我说。

  “回家?你说得轻俏!你的户口已经迁出去了,而且给了人家五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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