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099章:费沙的三国演义_位面旅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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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沙从**之初就是个很特殊的行政体,军备简陋而经济发达,而政府体系的建立更是完全由各大商会做主。%%()费沙的体制与同盟的民选模式又有不同,候选人是由商会推举。

  各大商会推举政治候选人后,再由各大商会投票选出本届政府首脑——自治领主。然后提交到帝国,由帝国皇室签署任命状转发帝国中枢副署后下令委任。

  当帝国委任状正式返回费沙后,本届费沙自治领政府才算初步构成。随后,自治领主便要对外公布本届自治政府组成人员名单并提交各大商会审核。

  无论任何政府构成人员遭到全体商会或常务理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否决,本项任命便会自动失效。然后由常务理事会全体推举新成员,对此自治领主拥有2次否决权。

  若是自治领主对常务理事会所推荐的政府成员不满意,可以否决人选并勒令常务理事会推选新成员,再次感到不满意还可以否决一次,继续由常务理事会推选。

  当常务理事会推选次数达到第三次后,自治领主只能同意此次成员任命,否则就需要更换整个政府成员名单重新提交审核。

  每届政府任期6年,而《费沙自治领基本法》规定:任何状况下都不允许领主连任。

  通常情况下,每届政府的前半年和后半年任期大多是在换届选举之中匆匆度过,真正执政而施展政治理念的时间只有5年而已。从这个角度来说,费沙与同盟的政治任期差不多。

  从各个政策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沿袭来说,费沙完全是由各个商会所控制。而任何商人都有权组建商会,而《费沙自治领基本法》规定:最少5家商人联合就可以成立商会。

  而做为商业星球自治领,费沙的商人数目堪称全宇宙第一。非但商人之繁多犹如浩瀚宇宙之中的星辰数目,大大小小的商会更是不计其数。

  幸好《费沙自治领基本法》规定的很清楚,举凡商人加入某个商会之后,便不得再同时加入另外商会。可以说,费沙的立国基础就是全星球各色各样的商人。

  费沙自治领的最高权力机构,便是费沙全体商人会议。但是每6年才召开一次费沙全体商人会议,所有商会都可以派代表参见。休会期间,最高权力机构便转移到了常务理事会。

  费沙商人常务理事会是由全体商人会议中诞生的12个商会派代表担任,其中常务理事11人,理事长1人。若遇到紧急问题提交审核,由12人投票作出决定。

  通常条件下12人的投票权相等,对某项议题的讨论是以过半数赞同或反对为准。若12人赞成与反对的人数相等,则理事长1人的投票在此情况下等同于2张。

  费沙商人常务理事会同样是每6年换届一次,但常务理事的职位没有连任限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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