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606章_医生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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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什么问题靠法律解决不了呢?首先还不是人6权,而是事权。因为事权的存在表明只有当事人才能具体有发言权,有决定权,有处置权,有诉诸法律权。但事实表明,许多事情其实都是事过境迁,甭说找不到人,找不到证据,就是找到了,还能不能还原事务的本来面貌,那其实也都是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而就此也可以说,靠法律解决问题,多数都是属于解决的不了了之。治不了标,也更治不了本。而治不了标,更治不了本,那解决起来到底能有多大意义,其实也就可想而知了。

  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那么法律能解决什么问题呢?要我说,除非谁家的问题发生了之后不认账,比如打了人不承认打人,偷了钱不承认偷钱,还有不管是坑了国家还是害了人民,统统的,不管干了什么坏事,如果具体当事人一点不想悔过,一点不想自新,不想通过个人的努力,重新为社会挽救其造成的种种不良影响和损失,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那么法律如果不能义不容辞的承担起其一定的应有的义务、责任,那它就是失职、失责。而这样就是说,治理国家,治理社会,首先就不是要促使人们全都能尽量逃避责任,逃避惩过。而是要号召人们,不管发生了什么问题,只要一律敢公开承认,那就一律不予以法律解决。或者说只要你不找法律,法律绝不会堵上门去找你。

  可今天的现实却有一种处处相反的劲头。却有一种不拿法律解决问题就誓不罢休的劲头。就好像什么问题如不通过法律解决,那就全都不公,不正义,不公平。可事实有这么一回事吗?”

  她说:“我明白了。这说到底还是我们体制的问题。呵呵!我的论文里面更不能写了。这可是雷区。”

  我点头,“对,是体制的问题。不过你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思考。比如,我们的体制是好的,但是需要进一步完善。在这样的基础上谈依法治国的问题就比较新颖了。”

  她瞪大眼睛来看着我,“对呀。这是一个不错的思路!冯主任,想不到你这个学医的对这方面也很有研究。看来我以前还是对你了解不深啊。”

  其实我刚才也确实有些卖弄的成分在里面,因为没有人知道我内心里面的那种自卑和不安。一直以来我总觉得别人都是用一种异样的眼光在看我,似乎我现在的职位完全是靠关系来的,也许在很多人的眼里我就是一个草包。

  从刚才何秘书的那句话里面似乎也证实了这一点,不然的话什么叫“看来我以前还是对你了解不深”啊?

  她是何省长的秘书,如果她对我的印象发生了改变后多多少少是可以影响到何省长对我的看法的。在官场里面混,社会关系固然非常重要,但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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