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章 与约翰的密约_1640四海扬帆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易关系,无疑是与荷兰人彻底翻脸,金城暂时没有这样的实力,而英国人此时也没有强大到像后来一样横行四洋。守序只能通过一些变通的方法达到自己的目的,他对此已经有了预案。

  守序端起茶杯,“只要你们能进入南中国海,货物不是问题。”

  这句话的潜台词指荷兰人,格林汉姆意识到了这一点。

  “我们公司把与荷兰人竞争视为将船送进狮子的爪中,”格林汉姆语气坚定,“但世界上总有敢与狮子搏斗的猎人。阁下,你不必担心。我们每一次与荷兰人竞争的航行,公司的雇员都已将妻儿家人托付给了伦敦的董事会。”

  “很好,格林汉姆先生。”守序赞叹道,托付家人意味着有牺牲的觉悟。

  英国人以荷兰东印度公司十分之一的注册资本起家,也没有得到荷兰那么大的国内政策支持,却在亚洲后来居上,这不是没有理由的。这个时代的英国人,开拓精神堪称世界第一。

  英国公司规模小,也面临着很多私商的竞争,所以他们的机制比较灵活。公司允许职员在生意中跟投,与公司分享远航的收益。英国公司的待遇比荷兰好的多,这吸引了一大批优秀的人才。他们奉行的是轻资产的宗旨,与荷兰人的策略不同,英国公司自有的船队不大,多为租赁的商船。有生意就租,没生意也不会闲置。比起荷兰人,英国人的成本更小,收益与风险与职员、船主一起分担。

  林奇递上条约文本。

  守序道,“我想我们可以签约了,格林汉姆先生。”

  这是一个密约。守序以三亚钢铁公司的名义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签署的《海南通商条约》。用三亚公司的名义,守序绕开了元老院。条约中没有涉及到任何政治上的立场,这不是国与国的盟约,只是两个公司之间的商业行为。双方贸易地点也不在金城,海南岛是大明朝的国土,三亚公司只是在背后提供一些中介服务,贸易的主体还是中国商人。

  双方承诺,条约保密期为10年,一共13款。

  一、三亚公司允许英国东印度公司职员在海南岛“生活自由”,在岛内保护其安全。

  二、英国人可以在海南购买、租赁房舍居住,双方均可互相雇佣翻译和职员。

  三、英船可以自由停泊海南各港口,补充淡水粮食和燃料,但除了指定港口之外,其他地区不得贸易。

  四、每年组织价值不低于3万英镑的货物售于英方,以1镑3-4两白银计算,10万两白银的额度。

  (按照现在的市价,在南中国海3万英镑的货物运到欧洲不出意外价值10万英镑以上。与约翰公司巅峰期1622年万英镑销售收入相比—那次英国的成本是35多英镑,这只是一个小数字,但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五、英国运来金

  请收藏:https://m.ggxsw.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