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十六章 入学率(二)_赤色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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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徐电又说道:“我最初看到这些情报的时候,也觉得那些家长就是禽兽,杀之不可惜。现在我倒觉得谁喜欢杀自己的孩子呢?日子过不下去了,只能如此。”

  陈克觉得徐电不是要故意这么说的,不过“日子过不下去了”这几个字强烈的刺激着陈克的神经,根据地的生活这得多惨才能让群众靠溺婴来把日子过下去呢?如果真的是这样,那陈克自己首先就难辞其咎。这说明陈克制定的政策有问题。

  羞愧的站起身,陈克觉得背上汗毛直竖。人民党有诸多政策,但是偏偏没有明确反对溺婴的公开政策。,陈克用沉痛的语气说道:“哪怕是亡羊补牢,我现在就去主席令,要求根据地禁止溺婴。”

  倒是徐电劝道:“陈主席,你也不要太自责。这等事就算是明确制定政策也不可能说令行禁止的。首先是行政成本问题,另外说服教育用处其实有限。咱们若是处罚重了,老百姓只怕还会同情那些溺婴的家庭。我相信,从整体上来讲,在根据地的溺婴事件是越来越少的。”

  陈克认为徐电说的是有道理的,人民在苦难中会干很多事情,不等于人民就喜爱干这等事情。只是溺婴这等事情给陈克带来的消息实在是太强烈了,他一时半会儿无法从这种对自己厌恶的心情中解脱出来。

  也许是看到了陈克那种自怨的情绪,徐电突然说道:“陈主席,我们人民党致力于救国救民。矢志不渝,问心无愧。不能说社会上有任何丑恶现象存在,这都是我们的责任。”

  “到现在还没有制定出《妇女儿童保护法》这的确是我们的责任。”陈克答道,“这说明我们态度不明,立场不清。”

  徐电苦笑起来,“陈主席,以前我认为法律就是绝对的,就是至高无上的。那时候你批评我说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不是制订了法律之后所有人就该无条件的遵守。这几年我终于想明白那时候我错了。如果法律本身至高无上,满清就不会被推翻。满清的法律中明确规定,谋逆是凌迟处死的大罪。可有法律条文又能如何,我们当下没有把满清统治阶级株连九族,凌迟处死,仅仅是因为我们认为我们的革命不是为了屠戮。不是我们干不了,只是我们不想这么干而已。”

  徐电发出这等感慨,陈克倒真心觉得有些意外。要知道当年徐电那种法律至上的态度可是强烈的很。“出什么事情了?”陈克问。

  “我们司法部门的同志,知法犯法,在审判中对法律的理解和应用闹了无数笑话。说他们知法犯法也不对,他们根本没有弄清楚法律是要干什么的。这些法律条文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徐电说完,无奈的叹口气。

  “到底怎么回事?”陈克觉得很是意外。

  现在轮到徐电一脸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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