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千六十五章 开场宝具以示敬意_试图慎重的DND冒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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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正统的施法者,所以林云需要慎重一些才行。

  要是一个不小心传送到什么地方,或者说,有施法者释放了类似于传送陷阱之类的法术,那是真完蛋了。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林云还是决定不要随便使用传送类型的法术了。

  而就在林云思考着,应该做一些什么准备的时候的时候。

  远处突然闪现出了两个光芒,其中一个能够明显看出是金闪闪一般的光芒,看上去就非常耀眼。

  几乎可以说轻松就能够感觉到的魔力波动从那一个方向,甚至就连林云所在的这个地方都能够感觉得到。

  林云直接就拿出了望远镜,毕竟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尽可能地不依靠法术之类的东西,才是最好用的东西。

  那是在冬木市北方的一片森林之中。

  需要说明的是,林云所在的海边是南方。

  可以说,要不是这一个超高倍数的望远镜,加上林云自身现在已经到达了一定程度之后获得的超强视力,林云根本就没办法看得见远处的情况。

  那是一个穿着金闪闪的全身铠甲,冲天金发,看上去就好像一个中二的不良少年而在他对面的是一个绿色头发,身上披着一身白色的长袍,看上去完全就是画女硬说男的存在。

  几乎就是看到这两个家伙的一瞬间,林云的眼睛就下意识瞪大了起来。

  因为这两个家伙他都认识,一个是那个号称人类最古胖虎的金闪闪,这个在第五次圣杯战争出现,并不是奇怪的情况。

  但是,先不说这家伙为什么这么早,而且这么大摇大摆就冒出来了,他不做人类最古宅男了吗?

  另外一个家伙,却是不应该出现第五次圣杯战争之中啊。

  等等,也不对,这个场面,看上去,不是应该是第五次圣杯战争之后的10年,也就是2014年的时候才出现的,另外一个亚种圣杯战争,被称之为赝品圣杯战争的场面吗?

  那里也是这两个生前曾经是挚友的家伙,一出来就直接干架的情况。

  说起来,这两个家伙,金闪闪,吉尔伽美什,另外一边的白袍人偶,恩奇都。

  这两个家伙一开始认识的时候,就是字面意义上的不打不认识的那种。

  所以这一上来就。。。。。林云看见那一只金闪闪的手中高高举起的某个看上去仿佛钻头一样,红色的纹路在上面蔓延着,分成三个格子一样,不断地旋转着的应该是剑的东西。

  几乎是看到了这玩意的一瞬间,林云直接就向着反方向的方向前进了,并且在思考了一下之后,继续保持变色龙的状态,然后释放隐身术,从而触发搞毛血斧的无踪效果,然后向着金闪闪的后面就飞了过去。

  因为如果没估计错的话,这家伙一上来就准备,“打招呼”了。

  宝具。

  为英灵所持有,足以称为构成自身概念一部分的存在。

  或许是英雄毕生不离手的武具,或许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或许是仿造出的风景足以称为英雄灵魂本身的空间等,其存在根据不同英灵将有成千上万种类型。

  对囊括所有财宝的吉尔伽美什而言,半吊子的宝具不过是他会随手丢进宝库内的存在──但这柄剑在吉尔伽美什所有宝具中,也是格外备受珍视的少数例外之一。

  但是,这柄剑却没有名字。

  所谓乖离剑,也不过是吉尔伽美什为图方便才取的绰号。

  更甚者,它可能连剑都算不上。

  毕竟它是当剑或枪等武器在历史上出现前就已经存在。

  比人或比星球更古老的时代。

  是神明为开辟世界而挥动,将纯粹力量本身具现化的珍品中的珍品。

  劈开这颗星球一切开端的天与地之物。

  斩裂虚无而成就天空,贯穿天空而回归虚无。

  象徵起始与终结的力量,仅允许继承神之因子的吉尔伽美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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