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能重来_病弱万人迷该如何拒绝爱意[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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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小倌儿。十二三岁的样子,模样还没长开。

  当时有客人拉着他的手不放,他挣扎了几下,那客人就怒上心头,把一壶酒从他的头上倒了下去。

  他的脸瞬间狼狈起来。

  我其实没什么感觉,说实话。甚至有点瞧不起这小倌儿当了婊/子还立牌/坊。既然进了这官家/妓/院,就该好好地学习如何当一个能为百姓分忧解难的小倌儿,而不是还摆着以前官员少爷的谱儿。

  家都被抄了,还一脸倔强的样子,真是活该。

  我甚至忍不住上前又斟了一杯酒,慢慢地从他的头上淋了下去。

  说实在的,这样做虽然粗俗但颇具美感。

  毕竟这小倌儿生得漂亮,衣服也只穿了薄薄一层。

  他的头发湿了,脸蛋湿了,衣衫也湿了。然后客人们纷纷大笑起来,学着我的做法一一来了遍。

  等每个人都淋完后,他好似在大庭广众之下洗了个活色生香的澡。

  可惜这幅色/欲浮动的动人画面没能维持太久。他推开众人走到窗口前,而后猛地跳了下去。

  这就是我们的初见。

  我曾以为我们不会再见。

  可惜老天爷开了个天大的玩笑——我家也被抄了。

  不就是贪了点儿钱,至于么?唉。

  但我本就不是个自怨自艾的人,对我来说,被人压跟压人没有多大区别。

  我压根儿不在乎。

  于是我就成为了知名小倌儿之一,躺平任艹,从不埋怨。当然也有昔日的对手来看我笑话,但他们忽略了一点啊——

  我是个从不上心的懒人。

  虽然有人将其称之为贱,但那又如何呢,人生一世,一世低贱,大多数人不都如此么。

  哦,可能那小倌儿是个意外吧。

  小倌儿跳了楼,但没死。

  腿瘸了,脸花儿,留在楼里当了个伺候人的下奴。

  既然干着伺候人的活儿,伺候别人不如伺候我。于是我把他要了过来。

  当然这不是安什么好心,我只是缺个乐子罢了。

  我喜欢他给我洗脚的样子,很卑贱,比我卑贱多了。

  我也喜欢在别人折磨完我后,再去折磨他。他不是不乐意伺候男人么,伺候个小倌儿总没问题吧。

  唉,是我太心善,竟然还站在他的角度为他考虑问题。

  我本来以为这一辈子也就这么过了。可能二十几岁染个病死掉,也或许三十多岁后成了老鸨。

  但是谁能想到呢,新皇登基,居然废除了犯罪官员子弟充公为奴的法条。

  好吧,神经病太上皇搞出来的事总算是被他儿子终结了。我也该重新谋个出路了。

  但是我忽略了我的洗脚奴,我没想到他竟然如此胆大包天。

  在官兵前来查抄关门前,他一把火烧了整座小倌儿院子。无论是嫖/客还是小倌儿龟奴老鸨,全都在大火中被烧成了灰。只有我是个例外。

  我被他带了出来,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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