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四章 我想有个家_再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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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下下学期校里也不会通知我了!就在那一年,宋兵转正成了正式教师。

  回家以后,我和弟弟将农田全部改种胡桑、银杏。胡桑养蚕,银杏树长大卖钱。九五年的时候,我们将三间破草房改建成四间大瓦房:一明间,一厨房,父母一个房间,我和弟弟一个房间。

  这一年,我已三十岁了,弟弟二十七。因为家庭条件差,很少有人为我们介绍对象。

  建房以后,有人介绍我招赘到邻村一户人家;父母、弟弟立即拍手赞成。

  这户人家户主姓吴,大家都叫他老吴。女儿名叫吴梅芳,今年二十八岁。她模样长得不错,因为高不成低不就,至今也没有成家。

  我们这里有个风俗:男子娶人要花钱,六千、八千不等。男方入赘也要花钱,不过比娶人要少一些。经过讨价还价,最后确定我出五千块钱,吴梅芳与我领证结婚;同时我将户口从老家迁出,到新家迁入!

  建房之后,我身上只剩下两千块钱,弟弟二话不说,到银行取了三千块钱给我!

  当年年底,我与吴梅芳喜结良缘。人生快乐之极,莫过于此也!不表。

  春节之后,吴梅芳劝我出去打工。因为老吴有哮喘病,常年卧病在床。她只会种田,也挣不到钱。这个家没钱不行!

  听她说得有理,几天后我带上三百块钱,恋恋不舍地离开家乡来到上海!

  到上海干什么呢?原来李学明同学在那里卖菜,听说一天能挣一百多块!去年他叫我去时正好家里养蚕,没去。现在我已有了新家,老家的桑田、房子都给了弟弟,今年去没事。

  李学明在上海民星路菜市场租了一个滩位,每月交二百八十元管理费。他每天三点多钟到杨树浦批发市场买菜,然后驮到民星路菜市场卖。他租了人家一个楼梯间住宿,一个月要给四百元房租!

  既来之则安之,当天我与李学明同睡。第二天刚过三点,李学明便叫我和他一起去买菜。他有两辆自行车,正好一人一辆。我睡眼惺松地爬起来,脸也没洗便跟他走。路上行人稀少,路灯惨淡。两个人大约骑了半个多小时才来到批发市场。市场很大,各种疏菜应有尽有:大蒜、青菜、土豆、芋头。。。。。。李学明货比三家讨价还价,这个买十斤,那个买八斤。。。。。最后装了三麻袋。他让我驮一只麻袋,他驮两只。他说我没来的时候,他一人驮三只麻袋,大约二百多斤!

  往回走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公路上车水马龙,行人众多。李学明将自行车蹬得飞快,行人和其它自行车都被他拋到后面!过马路的时候,不管是红灯绿灯,他一概视而不见!交警大声叫嚷,他也充耳不闻!我因为地形不熟怕掉队,也跟着他横冲直撞!

  到了市场,李学明将各种疏菜在摊位上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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